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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顺工 [2006] 47 号
关于继续开展 2006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帮助城镇困难职工群体解决子女就学的实际问题,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绿色腹地工业强县建设,根据省、市工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 2006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标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重点仍然是处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职工,或因病因灾致困的困难职工家庭中(包括在当地企业工作 2年以上的农民工)当年被本科院校录取的新生,努力实现“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的目标,通过这项活动,带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关注和帮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贫困职工家庭,并对他们考上大学的子女给予有效的帮扶。
二、活动安排
助学活动时间主要安排在 6、7、8三个月,各级工会要按照本次活动的目标要求,6月底之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特困职工(包括农民工)在学子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对今年考取本科院校的特困生要逐一核实,确实掌握考取大学的特困生数量,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情况,力求做到准确无误。7至8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
各级工会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助学方案,明确助学重点,落 实助学任务,使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都得到及时帮扶。
三、活动方式
各基层工会在总结往年助学经验的基础上,要积极拓展思路,突出实效,更具影响力地开展助学活动,并加大“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力度,
四、活动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将助学活动摆上近期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可行,做到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各基层工会应抓住今年“金秋助学”的时机,及时调整困难职工档案,促进特困职工档案的管理和建设,同时要对今年参加高考的困难农民工子女进行摸底,尽快建立困难农民工家庭大学生的助学档案。调查后的困难职工档案和农民工家庭大学生档案,于6月3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
3、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工会要形成活动情况报告,于8月3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
顺 昌 县 总 工 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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