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顺昌县总工会信息网,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当前位置:工会首页 >> 维权服务>> 顺昌县总工会开展重点援助落实扶持政策 >> 正文

顺昌县总工会开展重点援助落实扶持政策
文章来源:顺昌总工会 时间:2007年12月2日

1 、做好职工就业援助工作。县工会积极配合县劳动就业中心认真 贯 彻国务院中发 [2002]12 号、闽委 [2002]80 号文件精神,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帮助,在劳动力市场开设专门窗口,简化办事程序,中心累计为 3980 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 2006 年发放 480 本。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促进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2 、努力促进再就业工作。县工会配合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阵地,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宣传、指导,分流人员的安置等就业工作。 举办了以 “ 企业招工我帮忙、农民就业我服务 ” 为主题的 “ 春风行动 ” 现场招聘会,在用工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搭建起就业平台,为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取消对农民工务工经商不合理的限制。经过调研,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制订了农民工务工经商在户口政策、子女就学、土地政策经商扶持、就业服务、社保待遇、保障机制,工资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 “ 两单一证 ” 培训机制,为用工企业招聘员工 2015 人。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腾出一批公益性岗位 , 援助 “ 4050”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1549 人。

3、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源头维护。 积极推动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争取民政部门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纳入 “ 低保 ” 。在有关乡镇(街道)工会的帮助下,161户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家庭纳入低保。近两年顺昌县连续发生特大洪灾,县总工会领导在走访慰问受灾职工中,发现救灾工作存在 “ 救农不救居 ” 的政策盲区时,多方呼吁,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对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明确职工救灾工作以各主管局为主体,使职工救灾工作在政策层面上得到落实,保证了职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职工受灾面最大的林业系统积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承担起责任,在灾后重建工作中,采取 “ 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施工 ” 的办法,为258户的受灾职工集中建起了新房。县总工会也积极予以扶持,从工会经费中挤出了3万元,对林业系统集中建房配套资金给予补助。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推动和参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协助政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2006 年,全县参加医疗保险 25285 人;工伤保险 12535 人;基本养老保险 23030 人;农村保险 37 人;失业保险 17972 人。

 

【打印文章】 【关闭文章】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顺昌县总工会 闽ICP备06031852
Copyright 2006-2008 WWW.SCZG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页制作:老范工作室 电话:0599-7801309 Email:baoma1999@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