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顺昌县总工会信息网,共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当前位置:工会首页 >> 维权服务>> 创新维权机制   改进维权方法   增强维权实效>> 正文

创新维权机制   改进维权方法   增强维权实效
文章来源:顺昌总工会 时间:2006年6月22日

创新维权机制   改进维权方法   增强维权实效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工会积极探索维权新途径

长期以来,我县工会虽然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投入不少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县工会在这项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职工对侵权事件投诉难。二是县总工会投入维权工作的力量有限。三是处理侵权事件时效缓慢。过去对维权工作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造成大量侵权投诉事件积压,未能及时办理。加之我县过去在闽北来说是工业较多的县,近年来企业下岗职工较多,劳动关系和再就业矛盾比较突出,这就给工会维权工作增加了不少压力。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县工会内部建立一个维权创新机制─由县工会主席牵头,联合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参与的“主席维权流动岗”。

动机:以“主席维权流动岗”为载体,县总工会主席挂帅抓维权;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抓维权;组成强大的维权力量,提高维权效果,尽快改变过去在维权工作上存在的上述问题。

目的:创新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效果,达到“五个统一”:工会维权与社会维权统一;一线维权与源头维权统一;个案维权与群体维权统一;维护职工利益与维护企业利益统一;事后处理与维权预警统一。

“主席维权流动岗”主要职责

    一、宣传劳动法规

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组织人员上街、下厂开展宣传咨询,印发各种宣传材料,重点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国家劳动保障部新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有较大的提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维权预警

(一)预测内容:地方政策规定的出台可能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中的热点和难点;企业转制、改制、结构调整和企业关闭破产、职工下岗分流等改革和经营过程中涉及职工所关心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和民主权利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侵权问题;企业关闭破产,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转社区管理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可能由此产生的侵权问题。

(二)预测制度:①情况汇总制度。各工会定期汇总分析职工信访、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律监督、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情况,作为侵权预测的重要依据。②现状分析制度。工会要认真分析职工权益保障中出现的问题:如,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社区管理中的侵权问题;通过研究倾向性侵权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策略。③联席会议制度。企业工会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劳工矛盾协调联席会议,由工会主席、企业行政主管、职工代表参加,对当前劳工关系中的突出矛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调处理意见。④预控制度。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疏导、调解、援助、诉讼等方法,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⑤预报制度。凡本单位出现侵权事件苗头时,所在单位工会必须向县总工会“维权流动岗”工作人员报告。侵权轻微的电话口头汇报;侵权性质较为严重、涉及职工人数较多的以文字形式上报;工会应积极协助企业行政部门做好事前调解工作,并及时向县总工会汇报处理结果。

三、协调劳动关系

(一)协调原则:“流动岗”在协调劳动关系中,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合法、公正、及时原则;二是相互信任、支持、合作原则;三是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四是平等协商原则。

(二)协调内容:①解决全县范围内的重大劳动关系问题,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②对《劳动法》、《工会法》和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③指导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工作;④对具有较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侵权事件进行调处;⑤国有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⑥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条件、劳动就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标准的贯彻实施;⑦其他有关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问题。

(三)协调方法:一是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县总工会、县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三方代表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共同研究制定有关劳动关系的重要政策,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展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三是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坚持和发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完善劳动合同制。

四、实施帮扶济困

1、建立载体。县总工会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特困救助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就业、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2、创建网络。工会帮扶工作与政府劳动、财政、民政、司法、工商、税务、城建、信访、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共同协商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合作联动机制,创建科学有效、敏捷通畅的帮扶通道。

3、三项创新。一是时点创新。既要以重大节日的送温暖为重点,形成声势,树立影响,又要加强平时的送温暖工作,对困难时间长、困难原因特殊、困难情况严重的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定期送温暖。二是内容创新。既向困难职工送钱送物,解决他们的一时生活之需,又要向他们送知识、送技能、送信息、送保障,解决他们的长远发展之路。三是制度创新。建立定期回访制度,督办落实制度,使送温暖事项真正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五、处理侵权事件

处理侵权事件总的要求做到“主动、及时、有效”。主动,发现侵权问题,“维权流动岗”就下去受理,不用当事人到县总工会来投诉。及时,得知发生侵权的信息后,一天之内县总工会领导或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情况;受理侵权事件后,一般侵权问题在 3天之内调处清楚;较为复杂的侵权问题在一个月之内调处清楚。有效,无论是大的侵权或小的侵权问题,一旦受理就要有调处结果,并将调处结果反馈到当事人。

六、开展法律援助

成立“顺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法律援助站”,隶属县总工会,业务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指导和监督;为困难的职工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

“主席维权流动岗”工作程序

在进行维权过程中分五步开展:

1、开通维权热线 。通过宣传媒体,公布“主席维权热线电话”—— 7822723和“主席维权电子邮箱”——abcd1355@163.com。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处理信件(邮件),并将来访来信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反映的问题、要求以及领导批阅、处理意见等内容逐项在《登记卡》上登记,并归档保存。

2、做好前期调研 。根据各企业和乡镇工会每月对侵权问题的排查汇总情况,确定需要“流动岗”下去支持企业工会或乡镇工会联合会开展维权的重点单位。在“主席维权流动岗”下基层流动维权之前,县总工会主席将亲自或指派工会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分别召开工会干部、职工代表、企业领导等各种座谈会,走访有关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当事人,充分听取基层工会意见和职工群众呼声,把侵权问题调查清楚,为开展维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部门联动 。以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为中心,全县各工会拧成一体,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民政局、工商局、教育局、文化局、共青团、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为联动单位,建立共同解决侵权问题的合作联动机制,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助的维权网络。

4、公布到岗时间 。将确定的“主席维权流动岗”流动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维权联动的部门和单位,由基层工会事先公布,告知职工群众,便于职工及时参与,一般每半个月到基层流动维权一次。

5、开展维权活动 。“主席维权流动岗”坚持做到哪里有侵权事件,流动岗就到哪里进行维权。侵权信息的获取,主要根据各企业工会和乡镇工会联合会对侵权问题的排查汇报,从获得的侵权信息中,分轻、重、急、缓,先办重的、急的,后办轻的、缓的。以“主席维权流动岗”为主,有关联动单位一起出动。对一般性的侵权问题,由“维权流动岗”工作人员当场答复解决;对情况比较复杂,需要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提交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对重大的侵权问题,由县总工会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对涉及全县、工会无法解决的问题,形成文字报告,提请县政府联席会研究解决。对每项侵权事件,指定专人督办。对县总工会“维权流动岗”转办、交办的侵权问题,有关单位应自收到之日起 2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侵权问题,在60天内办结,并向流动岗回复办理结果。对侵权事件的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做好回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为保证“主席维权流动岗”有一定的办公经费,县总工会从留成会费中提取 1 5~20%作为“流动岗”专项经费。

“主席维权流动岗”主要成效

建立“主席维权流动岗”以来,受理侵权投诉 134起,已调处116起,调处率达86%,受益职工达9300人。其中,帮助1239名下岗职工再就业;为260多名打工人员讨回被欠工资65万元;督促企业付给2251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补偿金138万元;协调解决4885名特困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解决15起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了职工生命安全;为1724名困难职工送温暖经费近30万元。同时,还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学习权和精神文化维权。

  “主席维权流动岗”主要成效归纳起来是四句话:一个格局,两个加强,三个转变,四个作用。

一个格局 ——有关部门牵手联动的维权新格局。以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为龙头,全县各工会拧成一体,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环保局、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文化局、共青团、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联手出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维权网络,联动部门积极参与处理侵权事件。我县石溪水泥厂欠 170多名职工的工资达14.8万元,联动维权单位县劳动局组织劳动监察人员3次到该厂调查处理此事,督促厂方将14万多元的工资全部付给工人。今年来,联动单位处理侵权事件63件,受益职工达3786人。

两个加强 ——加强源头维权力度,加强维护群体利益。“主席维权流动岗”监督各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代会,听取和审议企业的工作报告和其它重大问题的报告。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既未公开且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视为无效。建立县总工会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已召开县总工会与县政府第一次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有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会议开得圆满成功。全县 167家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展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个,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主席维权流动岗”建立以来,监察调解118家企业,涉及劳动争议人数2140人,帮助260多名职工追回被欠工资65万元。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坚持和发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完善劳动合同制,全县14个乡镇、485家企业实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合同覆盖职工13276人。“流动岗”在抓紧处理侵权个案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处理侵权大、要案上。我县林业、粮食、供销、经贸系统在改革中有部分企业转制、倒闭或拍卖,原企业实体不存在,4880名退休职工医疗费没保障,许多老职工看病钱没报销。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黄积金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向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长主持召开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题会议,县政府出台《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决定为特困企业职工降低医保准入门槛,对于破产、倒闭或拍卖使原企业实体不存在的企业,可从资产(包括土地)和其他财产转让收入中,优先拨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金;对一次性缴纳医保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分期分批缴交医保金。这样,全县4880名特困企业退休职工全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三个转变 ——一是由职工群众上来县工会投诉侵权事件转变为县工会领导或工作人员下基层受理侵权投诉。“主席维权流动岗”每月下基层开展维权活动两次,当场受理侵权投诉;联动单位随时下基层受理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侵权投诉。今年以来,“流动岗”(包括联动单位)下基层受理侵权投诉 134件,已办结 116件。二是侵权投诉由过去被动受理转变为现在主动受理。过去发生侵权事件是被害人有投诉,工会才受理,没投诉就没人理;现在是一旦发现侵权事件,尽管被害人没有投诉,只要“流动岗”知道侵权事件发生,就主动受理。三是侵权事件由发生后才处理转变为进行维权预警。我县水南下沙水电站进行改制,需要裁员55人。原先企业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标准定得低点,职工意见很大,“维权流动岗”发现这个苗头,提前介入维权,促使下沙电站工会主席参加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参与研究企业改革方案,将补偿金标准由原来一个月680元提高到875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重大问题都妥善解决,职工很满意。类似这样的维权预警已进行5起。

四个作用 ——①宣传教育作用。 “流动岗”与联动单位一起在城区电影院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来访职工群众达 350多人,反映咨询问题380多件;发放《工会法》、《劳动法》养老保险、劳动工资等方面的宣传资料1000多份。“流动岗”还积极协助党政做好企业改革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广大职工正确对待企业改革,支持企业改革。我县林业系统在改革中有3778名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少职工心态失衡,抵触情绪很大。在这关键时刻,“流动岗”工作人员与林业系统工会一起反复宣传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和有关政策,使广大职工理解改革,了解政策,顾全大局,投身改革,使整个林业系统改革顺利进行,没有发生一起纠纷。②监督督促作用。“流动岗”监督、督促企业行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办理失业保险手续;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和欠缴的社会保险等债务;督促改制后的企业行政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流动岗”与联动单位共同开展企业依法发放工资承诺活动,20多家企业法人在《企业依法发放工资承诺书》上签名,向社会郑重承诺:讲诚信,不欠薪。③扶贫帮困作用。县总工会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特困救助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就业、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近两年,通过各种渠道筹款,全县工会组织建立送温暖基金51万元,其中县总工会19万元。今年元旦、春节工会慰问困难职工436人,送去慰问金12.38万元;开展“金秋扶困助学”活动,为90位特困学生资助9. 52万元;县总工会互助互济会现有会员3032人,积累会员基金63.7万元,近五年来为386名寿终会员的亲属发放互济金77万元;县总工会抓住全省“低保”扩面的有利时机,与县民政局共同工作,将1167户2913名特困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至目前已累发保障金140.1万元。④法律援助作用。成立“顺昌县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法律援助站”,隶属县总工会,业务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指导和监督;为困难职工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至目前,得到法律援助的职工26人。

“主席维权流动岗”五大亮点 : 一是信息反应灵敏。 我县工会建立维权“ 110”联动网络,全县14个乡镇和行业(系统)工会建立工会维权“110”联动点,形成快速反应系统。维权“110”实行专人接听维权热线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同时明确规定,县维权“110”办公室及其24小时轮值负责人 第一位接 到职工来电、来访的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负责对职工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逐一接听、记录、答复、报告,并做好转办、协调、督查、结案等工作。不属于责任范围的事,应耐心说明情况,告之相关单位或经办人员的位置、电话号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县维权“110”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维权联动情况通报会,报告工作情况,讲评工作绩效。各联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联动工作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通报县维权“110”办公室。县维权“110”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动工作汇报分析会,通报全县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联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排查职工矛盾和职工重大事项预报,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联动工作顺利进行。采取以上措施,保证了维权“110”功能作用的发挥,维权信息反应灵敏,畅通无阻。 二是维权重心下移。 当前劳动关系日益复杂,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维权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我县“主席维权流动岗”作为工会维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所承担的维权任务也相当繁重。因此,“主席维权流动岗”工作人员除县工会机关部分工作人员担任外还从工业园区、骨干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首批聘任 9名兼职维权员,第一时间受理职工投诉,第一时间向企业工会、行政反映,全程参与投诉案的处理;对有关工作机构处理职工的投诉进行监督;第一时间向县总工会报告职工投诉情况及调处情况。聘任兼职维权员不仅在于解决维权力量问题,更重要的是把维权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在各个基层单位建立起一支“留得住,走不了”的永久牌维权队伍。同时,兼职维权员是与职工住、吃、工作在一起,了解职工情况,掌握侵权实情,解决问题心中有底。另一方面,兼职维权员与企业实行面对面,零距离的维权,从时间和效果上都具有很大优势,他们能更加快捷、有效、直接地为职工群众维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是把工会维权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一线的好做法。

三是联动层次高。 “主席维权流动岗”联动单位中有司法局、县法院、县人大内司委,其中两个司法机关,一个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列入维权联动单位,这就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权的力度,强化了用法维权的手段。司法局负责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的法规知识水平;受理职工法律援助申请,调处职工与企业,职工与职工之间的各类纠纷。县法院及时受理职工权益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通过运用审判和执行手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打击侵害职工的不法行为。对职工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庭审、优先移交执行,为职工依法维权开设了绿色通道,大大缩短了职工权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时间。同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贫困职工实施司法救助,减、缓、免诉讼费;以案讲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维护、支持和监督《劳动法》、《工会法》的施行,提高职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疏导、化解劳资矛盾,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监督形成制度。 我县总工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 8位“维权特约监督员”,负责收集反映侵权情况,监督用工单位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监督有关部门对侵权事件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维权特约监督员”的设立,从组织上保证维权监督工作有专门队伍。同时,制定了“维权特约监督员”管理制度,县总工会每年组织一次特约监督员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特约监督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监督的水平;工会讨论处理重大侵权案件时,请特约监督员列席,工会尊重和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正确意见;对职工群众举报的侵权案件进行监督查办和处理;适时检查工会维权工作,做到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直接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一制度的实行,极大地鼓舞了“维权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他们尽职尽责,认真地依法监督维权工作。

五是领导力量加强。 “主席维权流动岗”由县总工会主席牵头,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县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县人大内司委主任列为领导成员,使“主席维权流动岗”的领导权力从单一的工会群团组织扩展到政府职能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领导能力。同时,“主席维权流动岗”机制争取县委大力支持,县委办公室转发了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主席维权流动岗”制度的意见》,既体现了县委支持工会维权工作,又表明县委赋予“主席维权流动岗”统筹解决全县职工维权问题的权力。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打印文章】 【关闭文章】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顺昌县总工会 闽ICP备06031852
Copyright 2006-2008 WWW.SCZG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页制作:老范工作室 电话:0599-7801309 Email:baoma1999@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