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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主席维权流动岗”五大亮点
文章来源:顺昌总工会 时间:2006年6月22日

2005年“主席维权流动岗”五大亮点

我县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经过去年一年的运行,证明它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形式,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起了重大作用。今年,按照省总对县级工会开展工作机制创新活动的要求,我县在去年省总工会表彰推介的 20个创新项目中,选择适合我县实际的若干个项目进行整合,在“主席维权流动岗”这个创新项目中,添加了工会维权“110”、兼职维权员、维权特约监督员等新内容,把“主席维权流动岗”发展成一个综合体系,形成维权“组合拳”。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主席维权流动岗”具有五大亮点:

一是信息反应灵敏。 过去“主席维权流动岗”虽然也安排专人接听维权电话,但没有建立专门的维权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制度也不够健全,所以维权信息反应灵敏度不是很高。今年,我县工会建立维权“ 110”联动网络,全县14个乡镇和行业(系统)工会建立工会维权“110”联动点,形成快速反应系统。维权“110”实行专人接听维权热线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同时明确规定,县维权“110”办公室及其24小时轮值负责人 第一位接 到职工来电、来访的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负责对职工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逐一接听、记录、答复、报告,并做好转办、协调、督查、结案等工作。不属于责任范围的事,应耐心说明情况,告之相关单位或经办人员的位置、电话号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县维权“110”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维权联动情况通报会,报告工作情况,讲评工作绩效。各联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联动工作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通报县维权“110”办公室。县维权“110”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动工作汇报分析会,通报全县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联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排查职工矛盾和职工重大事项预报,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确保联动工作顺利进行。采取以上措施,保证了维权“110”功能作用的发挥,维权信息反应灵敏,畅通无阻。我县某竹木加工厂拖欠职工工资8000多元,农民工老张试打县总工会维权“110”电话,当天下午“主席维权流动岗”工作人员就与县劳动监督人员一起到该厂,经过协商,厂方一次性将所欠工资全部兑理。

二是维权重心下移。 当前劳动关系日益复杂,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维权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我县“主席维权流动岗”作为工会维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所承担的维权任务也相当繁重。去年,“主席维权流动岗”工作人员是在县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剂使用的,而县总工会本来就人手偏少,在编人员只有 11人,既要完成县总日常工作,又要承担“主席维权流动岗”的工作任务,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所以深入到企业一线去维权的时间和力量显得很不足。今年,县总工会从工业园区、骨干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首批聘任9名兼职维权员,第一时间受理职工投诉,第一时间向企业工会、行政反映,全程参与投诉案的处理;对有关工作机构处理职工的投诉进行监督;第一时间向县总工会报告职工投诉情况及调处情况。兼职维权员聘任制度的建立,在数量上增加了“主席维权流动岗”的力理,稍微缓解县总工会维权力量不足的问题。随着今后第二批、第三批,直到每个乡镇和企业都聘任兼职维权员的时候,“主席维权流动岗”的维权力量就相当雄厚了。聘任兼职维权员不仅在于解决维权力量问题,更重要的是把维权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在各个基层单位建立起一支“留得住,走不了”的永久牌维权队伍。同时,兼职维权员是与职工住、吃、工作在一起,了解职工情况,掌握侵权实情,解决问题心中有底。另一方面,兼职维权员与企业实行面对面,零距离的维权,从时间和效果上都具有很大优势,他们能更加快捷、有效、直接地为职工群众维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是把工会维权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一线的好做法。顺昌榕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改制,140多名大龄职工实行内退,企业原定内退职工生活费按工资标准的60%付给,职工不同意。企业兼职维权员和维权联动单位一起与企业领导进行协商,企业同意将内退职工的生活费按工资标准的80%付给,内退人员每月比原定标准多领生活费220元。

三是联动层次提高。 今年,“主席维权流动岗”联动单位新增司法局、县法院、县人大内司委,其中两个司法机关,一个监督机关,从层次上拔高了许多。司法机关列入维权联动单位,这就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权的力度,强化了用法维权的手段。司法局负责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的法规知识水平;受理职工法律援助申请,调处职工与企业,职工与职工之间的各类纠纷。县法院及时受理职工权益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通过运用审判和执行手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打击侵害职工的不法行为。对职工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庭审、优先移交执行,为职工依法维权开设了绿色通道,大大缩短了职工权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时间。同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贫困职工实施司法救助,减、缓、免诉讼费;以案讲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维护、支持和监督《劳动法》、《工会法》的施行,提高职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疏导、化解劳资矛盾,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县人大内司委列入维权联动单位,这就表明工会维权工作得到县人大的支持。人大内司委将依法监督各单位落实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各工会依法维权,并适时组织检查;参加讨论重大侵权案件的调处;对职工群众举报的侵权案件进行监督查办和处理;对重大侵权案件的查办和处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取得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支持。

四是监督形成制度。 过去,我县维权监督工作比较薄弱,一无监督机构,二无监督人员,三无监督制度。今年,县总工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 8位“维权特约监督员”,负责收集反映侵权情况,监督用工单位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监督有关部门对侵权事件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维权特约监督员”的设立,从组织上保证维权监督工作有专门队伍。同时,制定了“维权特约监督员”管理制度,县总工会每年组织一次特约监督员学习《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特约监督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监督的水平;工会讨论处理重大侵权案件时,请特约监督员列席,工会尊重和听取特约监督员的正确意见;对职工群众举报的侵权案件进行监督查办和处理;适时检查工会维权工作,做到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直接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一制度的实行,极大地鼓舞了“维权特约监督员”的积极性,他们尽职尽责,认真地依法监督维权工作。

五是领导力量加强。 去年,“主席维权流动岗”只是由县总工会主席牵头,联动单位参与维权活动,并没有把联动单位的负责人列入“主席维权流动岗”领导序列,这就使得“主席维权流动岗”在组织领导上只有工会一家,缺乏社会性,所以在指挥协调方面也就不够灵敏。今年,“主席维权流动岗”由县总工会主席牵头,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县法院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县人大内司委主任列为“主席维权流动岗”领导成员,使“主席维权流动岗”的领导权力从单一的工会群团组织扩展到政府职能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领导能力。同时,县委办公室转发了县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主席维权流动岗”制度的意见》,既体现了县委支持工会维权工作,又表明县委赋予“主席维权流动岗”统筹解决全县职工维权问题的权力。可以说,今年“主席维权流动岗”这种领导格局对搞好维权工作十分有利。首先是组织协调顺便,联动单位的负责人在“主席维权流动岗”这个位置上既负领导责任又有联动义务,既是领导者也是执行者,当需要他们参与维权时,他们就义无反顾、毫无条件地参与。其次是领导成员部门多数是政府职能部门,掌管某个部门的全部工作,具有某一方面的执法权,当维权工作涉及到那个部门时,那个部门就有权力独立解决,无须再向其它部门求援或请示汇报,这对维权工作无论是在时效或实效上都十分有利。三是打破了过去维权工作只有工会一家唱“独脚戏”的局面,形成了维权工作社会化,使维权这个综合的“社会工程”真正由社会力量来完成。

今年,我县“主席维权流动岗”这项创新机制通过组合,是有很大进步,但它还不是十分完善。它的功能作用、运作方式、组织领导、制度保证等各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探索与完善。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的把先进做法充实到“主席维权流动岗”中去,不断完善它、提高它,让它在工会维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顺 昌 县 总 工 会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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