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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闽工办 [2007]12号),进一步推进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整体工作水平,完善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制度,经县总工会研究,在城区中心地段设立顺昌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窗口,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帮扶(维权)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中心的主要职能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为“主席维权流动岗”的一个对外窗口,履行信访接待、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互助互济等五项职能。实行“一站式、一条龙、窗口式”服务。
1、信访接待:接受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侵权投诉。
2、困难帮扶:生活救急、挂钩帮扶、金秋助学、协调纳入“低保”。
3、法律援助:接受法律咨询、调解劳动争议、代拟法律文书、提供诉讼帮助。
4、就业帮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
5、互助互济:自愿参加、自筹资金、互助互济。
二 、帮扶中心的工作宗旨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宗旨:帮政府分忧、替职工说话,帮企业解难、为职工服务,救急济难,快捷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做到有难必帮、有访必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帮扶困难职工的窗口、社会保障机制的补充、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媒介、调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密切工会机关与职工群众的平台、密切党委和政府与职工群众关系的桥梁。
三、帮扶中心的主要帮扶对象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主要帮扶对象是我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各种类型企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需帮助的基层工会工作者。
四、帮扶中心的主要帮扶方式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以下形式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 1、资金或实物救助;2、助学帮扶救助;3、挂钩帮扶救助;4、推动落实“低保”救助;5、协调劳动关系救助;6、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7、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岗位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8、信访调查、热点专报,帮助解决问题救助等。
五、帮扶中心的工作程序
(一)就业援助
1、申请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直接到帮扶中心填写登记表,选择培训项目,培训项目以帮扶中心公布的内容为准;要求培训的人员也可提出培训项目,中心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办培训班的时间、地点、方式。
2、帮扶中心不定期公布用工信息,根据申请就业的人员情况联系用工单位。
3、下岗失业人员凭有关证件填写就业申请表。
(二)困难帮扶
1、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尽可能给予帮助。本级工会无力解决,确需救助的,由申请人填报《顺昌县困难职工帮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工会签署意见盖章,及时上报帮扶中心。
3、帮扶中心收到上报的《申报表》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核或调查,根据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实际情况,补助一定数量的资金或实物;确实无法帮助解决的,通过书面或电话给予答复。
(三)挂钩帮扶
1、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工会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职工有困难,确需挂钩帮扶,上报帮扶中心。
3、帮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落实有关单位(个人),进行挂钩帮扶。
4、挂钩帮扶单位(个人)根据实际,给予帮扶对象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信息、政策、就业、助学等方面的帮助。
(四)助学帮扶
1、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确需县总工会提供助学帮扶的,发给《顺昌县困难职工助学帮扶申报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工会签署意见盖章,上报帮扶中心。
3、帮扶中心收到《申报表》后,进行审核或调查,根据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及在学子女就读学校的实际情况,或按年度给予一定的资金帮助;或落实社会热心人士认助;或帮助与就读学校协调减免学费;或与就读学校和有关单位联系开展勤工俭学。
4、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每年8月份进行一次。
(五)法律援助
1、困难职工到县总工会信访接待窗口登记,中心设专人给予必要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指导。
2、需诉诸法律的,由中心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给予法律支持,并及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争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
3、帮扶中心开展困难职工的信访工作,帮助解决问题,维护职工权益。
(六)互助互济
1、对符合《互助互济章程》规定条件,自愿加入县职工互助互济会,按时缴纳互助金。
2、凡会员死亡,由互助互济会按《章程》规定标准支付一定数额互助金,以减轻会员遗属的经济负担。
六、帮扶中心的经费来源
1、县送温暖工程基金;
2、县总工会按预算划拨的工会经费;
3、机关、企事业、企业家、社会各界人士的捐助;
4、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项补助。
七、帮扶中心的组织领导
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县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心设主任1人(由县工会分管副主席担任),副主任2人(由县工会保障部和宣教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中心聘用资深工会工作者3人和律师(或法律工作者)2人组成,实行一条龙办公,办公地点设在职工校二层,帮扶热线: 0599—7838070 8279718。
顺昌县总工会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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