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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认真做好劳模工作落实劳模待遇
文章来源:顺昌总工会 时间:2007年12月2日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劳模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劳模生活,落实劳模待遇。一 是实行劳模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劳模档案,今年 6月将劳模档案全部输入福建省劳模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建立劳模联系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劳模的身体和生活情况,保证劳模动态管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目前,我县共有县级以上劳模及五一奖章获得者共195人(不含调离、已故劳模),其中省级以上劳模51人。 二是落实各项劳模待遇 。做好全国劳模的“三金”和省部级劳模的“二金”的发放工作,落实劳模政策。从06年1月起将全国劳模荣誉津贴标准从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的退休荣誉津贴标准从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 三是切实解决劳模的生活困难。 积极为劳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利用“二节”,对患病或生活较为困难的历届全国、省、市、县劳动模范和五一奖章获得者进行了走访慰问, 04年以来共对177人次劳模发放劳模慰问金21万元。 四是做好定期体检和劳模休养工作。 县总工会每两年组织所有劳模及五一奖章获得者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省级退休劳模和特困劳模实行免费体检,其余劳模由县总工会贴补部分体检费,同时建立劳模健康档案。 (县总工会 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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