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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06]58号)和《关于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闽工办[2007]12号)以及省、市工会保障部门《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顺昌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与顺昌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合署办公,实行两牌子一套人马,作为县总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一个对外窗口。帮扶中心成立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职工的宗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把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成为“救急济困、法律援助、化解矛盾、信息反映、密切职工群众”的窗口,真正成为职工所需、党政所望、社会支持、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工之家”。
一、整合资源,延伸服务,叫响“职工有困难,工会帮你忙”。
按照南平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县工会主席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报请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并到工会进行现场办公,共同研究解决帮扶中心建设问题,明确指导思想和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决定在顺昌县总工会“主席维权流动岗”机制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延伸,同时成立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实施“一站式,一条龙,窗口式”服务。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主席任中心主任,保障部长和宣教部长任中心副主任的领导机构,明确一名专职的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抽调三位近年退休的资深工会干部(均为县职工互助互济会专职工作人员,一个是原工会副主席,一个是原县工会会计、部长,还有一位是基层工会退休的主席),同时选聘了 2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兼职法律援助人员。二是根据省市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确定帮扶中心的主要职能“信访接待、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就业帮助、互助互济”等五项职能。其中,信访接待:主要是接受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侵权投诉;困难帮扶主要有生活救急、挂钩帮扶、金秋助学、协助纳入“低保”;法律援助主要是接受法律咨询,调解劳动争议,代拟法律文书,提供诉讼帮助;就业帮助主要是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工介绍;互助互济主要是自愿参加、自筹资金、互助互济;三是明确了帮扶工作的宗旨:帮政府分忧、替职工说话,帮企业解难、为职工服务,救急济难、快捷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做到有难必帮、有访必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成为帮扶困难职工的窗口,社会保障机制的补充,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媒介、调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压器”,密切工会机关与职工群众的平台,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关系的桥梁。四是制定了帮扶的方式: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要通过以下八种形式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1、资金或实物救助。2、助学帮扶救助;3、挂钩帮扶救助;4、推动落实“低保”救助;5、协调劳动关系救助;6、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7、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岗位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8、信息调查、热点专报,帮助解决问题救助等。五是叫响“职工有困难,工会帮作忙”的口号,自加压力,打造工会品牌形象。在城区主街道、工业园区等职工聚集场所,打出“职工有困难,工会帮你忙”的醒目标志,公布帮扶中心办公地址、联系热线电话、网址、传真号等,热忱为职工服务。下发了顺昌县总工会《关于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在全县工会系统宣传贯彻,扩大知晓面。 
二、夯实基础,完善设施,为困难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为方便职工的联系和来访, 一是 在城区繁华地段县工会职工校临街办公楼专门腾出一间 60平方米的教室,按照:“一站式、一条龙、窗口式”服务的标准要求进行装修,柜台、转椅、沙发、一应俱全,设置醒目标识; 二是 配置电脑2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工作电话2部,立式空调1台、风扇1台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是 所有帮扶项目、流程、对象、帮扶方式,岗位职责,文明用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岗位服务监督等一律上墙公示,实行人性化服务,为困难职工来访求助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 四是 建立健全帮扶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别制定了《生活救助、就业、就医、就学援助实施办法》、《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工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信息统计和上报制度》、《帮扶资金使用制度》、《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励制度》等6项制度和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使人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服务规范。 五是 设立有关维权和服务的政策、法律、法规资料台,方便职工查阅。把《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就业岗位信息等资料摘录、编印、收集整理放在中心醒目位置,免费提供职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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