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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顺昌总工会 时间:2007年12月2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联合会,县直各机关、厂矿企业事业工会:

为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水平和困难职工统计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全总、省、市、县、系统(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工会为载体的六级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根据市总工会通知要求, 2007年7月前要重新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县总工会决定将困难职工档案登记工作列入2007年基层工会“两节”送温暖慰问资金和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及重点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目前全总已开发了全国统一规范的帮扶中心管理软件,6月份试运行,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按照上级工会的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登记造册工作

各基层工会本着对困难职工负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总体要求,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调查登记工作。

困难职工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4)与困难职工同等条件的农民工。

二、及时上报困难职工有关材料

按《困难职工登记表》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于 2007年6月3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三、注意事项: 了解困难职工信息时,请附困难职工户主身份证号码,今后慰问实行实名制。

一年一度的“金秋助学”就要开始,请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上报推荐工作,今后,县总工会将根据各基层上报的困难职工建档情况分配“两节”送温暖资金和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

附:表一:困难职工登记表;

表二:顺昌县总工会 2007年特困大学生资助推荐表。

顺昌县总工会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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